度假型滨水片区设计策略研究——以海阳市亚沙新城二期规划设计为例

时间:2017-11-28

备注:《城市建筑》 2015年01月中刊

作者:雷志强、孔婷婷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和乡村的快速发展,城乡统筹建设速度逐渐加快。给排水工程规划是我国城乡规划建设的重要内容,城乡给排水工程的合理规划,可以有效支撑城乡的协调发展。本文首先通过国外城乡一体化给排水工程规划建设的概述,总结得出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给排水建设的启示,并以广东省台山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城乡规划建设过程中给排水工程存在的问题,以及结合当地实际状况,提出城乡给排水规划工作应以整个城乡的区域空间作为施行载体,遵循区域协调、统一规划、有序推进,城乡平等、给排水设施共享等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恰当的方案进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统筹城乡一体化给排水工程的建设规划,以达到城乡给排水设施共享和进行统一化管理的目的,以促进城市与乡村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水资源,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规划


1前言
城乡给水排水工程规划是城乡规划重要的基础设施规划之一,是城乡规划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是营造优质便利的城乡环境、切实提高城乡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基本保证,是我国城乡经济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撑。给排水规划作为城乡总体规划中的重要支撑要素,无论是水源保护,区域水资源平衡和区域供水规划,还是区域污水排放处理等,均对我国城乡统筹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编制科学可行的城乡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可为城乡给水排水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提供坚实可靠的依据。
本文选取广东省台山市为研究对象,以《台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的编制为契机,分析当前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构建的迫切性和必要性,提出相应的给排水工程统筹规划的对策,为城乡给排水工程规划提供参考。
2国外城乡一体化给排水工程建设及对我国的启示
2.1国外城乡一体化给排水工程建设概述
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采取了很多政策措施,以此提升城乡一致性。欧盟各国、美国、日本、韩国等在城乡一体化的进程中,首先提升农村地区的给排水设施条件,改善农村面貌,从感观上缩小城乡差距。在供水、污水处理等方面实现城乡统筹建设,将城市给排水设施的服务范围逐渐扩大到周边的村镇。
2.1.1美国
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一直重视农村给排水设施及社会事业建设,实施一系列措施加强农村各项给排水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为缩小城乡差距提供了基础保障。
美国的农村与城市通常适用同一套污水治理的法律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强调家庭或个人自主,国家通过一些项目和计划进行组织、管理和支持。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对分散污水治理越来越重视,推出了不少项目计划对分散污水治理进行支持。近年来,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认识到,随着技术和管理的进步,分散污水处理的水质和经济性不仅可以达到城市集中治理的水平,而且在能源、环保、投资等方面还具有很多优势。目前美国分散污水治理大约服务1/4的国家人口,已被看作是一种永久性的设施建设,具有与城市排水系统同样重要的地位。
2.1.2日本
日本经济起飞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后,但在农村给水供应、污水治理过程中,卫生问题、建设问题、环境问题同时存在。如早期日本乡村家庭污水治理以单独粪便处理为主,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逐渐发现其他农村生活污水对环境的污染也非常严重,为此环境省推出多项政策计划来鼓励农村家庭的合并污水处理。
为了加速城乡一体化,规范和管理农村低区的卫生、建设与环境保护,日本建立了一套不同于城市的乡村污水治理的法律体系,并建立了一套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实施体系。并且设立了多种资助和补贴项目,增加财政在农村给排水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通过加强农村给排水设施建设,日本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到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日本全国村镇的给排水设施建设已达到城市水平。
2.2对我国城乡一体化给排水工程建设的启示
2.2.1坚持政府主导,自上而下的统筹协调给排水资源及各方利益
城乡一体化给排水的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建设资金的筹措、统筹区域有限的资源、协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和建立健全给排水设施管理制度等方面,加强政府的主导地位,适时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
2.2.2科学编制规划,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进行给排水设施规划
促进和实现城乡一体化是一项涉及全社会、多领域、多环节的系统工程,制定科学的发展规划是推进城乡一体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能够帮助政府进行正确决策,有步骤、有计划、分阶段地进行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
2.2.3开展公众参与,解决村镇居民切身相关的实际需求
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是与村镇居民生活及村镇面貌息息相关的。在城乡给排水工程规划编制的过程中,要尊重当地居民的习惯和意见,避免建设形象工程。在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鼓励居民自发的成立或加入相关组织,对建设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真正维护自身的权益。
2.2.4形成长效机制,保证城乡一体化发展有据可依
城乡一体化给排水的建设应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形成长效机制,完善经济、法律、行政手段相结合的调控方式。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改变城乡分割、条块分割的管理方式,逐步形成城乡社会管理一体化的体制,形成城市工作与农村工作对接、良性互动的新格局。
3台山市给排水现状概况及存在问题
3.1给排水现状
3.1.1给水现状
3.1.1.1水资源
(1)水资源总量
台山市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41.6亿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7.66亿立方米,因地下水主要是河川基流量,与地表水重复水资源量为7.66亿立方米,故台山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41.6亿立方米。
(2)现状水资源可利用量
台山市当地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5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可利用系数为0.36;台山市地下水资源量7.66亿立方米,均为河川基流量,故可利用量为7.66亿立方米。台山市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地表水资源可利用量与地下水资源可利用量相加再扣除两者之间重复计算量。据此得到台山市水资源可利用总量为15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36%。
3.1.1.2给水设施
台山市现有乡镇级以上自来水厂28间。中心城区的台城水厂规模最大,设计供水量12万立方米/日,其余水厂规模普遍较小。设计日供水量万吨以上的水厂仅有6座,即台城供水厂,大江镇自来水厂、水步新水厂、四九水厂、海宴水厂、上川北斗水厂。台山市自来水厂设计供水规模总计达24.91万立方米/日。
3.1.2排水现状
3.1.2.1排水体制
除台山市中心城区采用合流式截流制外,市域大部分乡镇及农村地区为雨污合流排水体制,排出口分散,生活污水和生产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水体,影响环境并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有的水体已达到严重污染。
3.1.2.2污水设施
台山市现状有污水厂5座,包括中心城区的台城污水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9.6万立方米/日,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总量为8万吨/天,已超规模运行。市域除海宴镇、广海镇、斗山镇和大江镇分别有一座镇级污水厂外,其余集镇及农村地区无现状污水设施。
3.2现状存在的问题
3.2.1城乡布局分散,各自管理,给排水资源未充分整合利用
台山市大部分农村地区都采取自行、分散供水方式,一个村设一个供水站,一个镇建一个水厂,彼此独立、各自为政现象普遍。另一方面,台山市城镇之间、各乡镇之间的产业结构布局多考虑本地区的局部水资源需求与环境效应,缺乏全局统一协调,缺乏相互支持,例如随着中心城区的不断发展,用水量不断增加,本地水资源已不能满足当地发展需求,甚至到了缺水的程度,而市域其他区域还有大量的水量富余,城乡水资源未得到优化配置。
3.2.2城乡给排水设施建设不均衡,存在明显差距
台山市给排水设施建设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中心城区基本可以满足用水要求,并已实现了合流制截流式污水体制的建设。而台山市域乡镇均存在供水、污水处理建设长期严重滞后的问题,部门乡镇及农村地区现状给水不足、损漏严重、部分村庄采用简易的地下水打井取水、大部分乡镇及农村地区未建设任何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雨污合流,污染水体。广大农村无法享受和城市居民相同的给排水保障。
3.2.3城乡给排水存在标准不统一现象
在一些标准上也有差异,比如我国现行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适用于城乡生活饮用水,但适用于农村的是《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中提出的水质分级要求,这在客观上区分了城乡水质标准。
3.2.4城乡一体化给排水设施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做指导
规划是建设的基础。目前台山市很大一部分给排水工程的规划范围侧重于城市,农村方面的给排水设施规划侧重点偏少;另外各镇各自编制规划,缺乏统筹兼顾,规划内容也很少覆盖到农村地区,难以统筹协调城乡关系,村镇给排水设施建设缺乏依据,建设的随意性较大,导致基础设施布局、规模不合理等问题。
3.2.5农村给排水设施维护管理问题突出
乡镇及农村给排水设施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台山市市域许多地区给排水设施建设运行多年,但运营、维护资金不足,缺乏维修管理,存在老化严重,导致部分给排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甚至被闲置。
4城乡统筹发展下的给排水工程规划
4.1给排水规划原则
城乡一体化的给排水系统规划要从城乡区域整体考虑,给排水建设必须从区域范围整体综合研究,协调中心城区与乡镇、农村地区,合理地长远规划给排水系统。
按照台山市水资源的分布特征以及给排水现状,因地制宜地构建给排水网络体系,立足长远,有规划、有步骤地兴修水源工程,从源头改善水质,降低生产生活用水风险,完善现有管网设施,加强饮水工程建设力度及监管,在管理体制上应适度创新,实现城乡水资源的统筹综合利用和城乡给排水工程的共享。
4.2水资源优化配置及承载力分析
4.2.1水资源优化配置思路
(1)台山市各片区(各片区划分详见表1和图1)充分利用本区域现状水资源,优先向就近区域取水。
(2)近远期,台北片跨区域调水与分质供水相结合。
(3)各片区通过新建、扩建水库等工程增加水资源可供给利用量,尤其是上下川岛。
(4)远期各片区考虑将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规水资源当做备用水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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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需水量预测
本次总用水量计算包括城乡生活综合用水量和农业用水量的总和,其中城乡生活综合用水量指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乡镇居民生活用水量、农村生活用水量、第二产业用水量、第三产业用水量的总和。台山市各分区用水量情况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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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上下川岛相对独立,用水量较小,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其余片区按保留两位小数考虑。
综上所述,预测台山市近期(2020年)和远期(2030年)年用水量分别约为7.78亿立方米和8.47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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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各水资源分区配置方案
结合本次水资源研究配置思路,各水资源分区主要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如图2和表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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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优化配置后可供水量
并结合本次研究水资源配置方案,规划可供水量如表4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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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水资源供需平衡及承载力分析
通过台山市各分区用水量预测和优化配置后可供水量分析,可知在实施一系列水利工程后,各水资源分区在各规划水平年下水资源供需可基本实现年际平衡。
同时,由于台山市水资源分布不均、局部可利用水资源不足,虽然水资源供需能够基本实现年际平衡,即使是丰水年,若年内调度不当,也可能引发供水困难,需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完备水资源工程和非工程措施。
4.3台山市城乡给排水工程规划
根据对台山市给排水的现状分析,城乡给排水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应当合理确定城乡统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加快促进城乡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使给排水规划在城乡之间形成互补结构,实现统筹开发利用。
4.3.1城乡给水工程规划
4.3.1.1供水系统
规划台山市域以区域联合供水为主,分散供水为辅的方式。区域供水不仅为城镇供水,还同时向周边广大农村供水,把区域内的若干水厂联合成一体,统一开发和分配水资源的供水系统。
按照水资源平衡确定的计算分区,台北片的台城和台城周边镇区、工业区、有条件的农村地区逐步联网形成区域供水,同时,通过大隆洞水厂供水管网可以连通台北片和东南片,形成更大范围的区域供水;东南片、西南片逐步联网形成城乡区域一体化供水;北陡镇、上下川岛和部分农村区域结合当地情况,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供水方式。
但是即使是采用分散的自行供水,在一定时间、空间或经济发展程度条件下,也应进行区域性供水集中管理,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供水部门和相关企业实行人才和资源的合理配置,这对提高水质和供水普及率,提高供水整体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作用。
台山市城乡供水系统图详见图3。
4.3.1.2供水水源
规划台山市台城城区水源以北峰山水库群、潭江、大隆洞等组成的多水源供水,以雨水利用、再生水作为辅助水源;县域镇区及农村地区以水库为主要水源,以雨水利用、地下水为备用水源。
4.3.1.3给水设施
台山市中心城区规划保留台城水厂;北部工业区规划废弃大江公益水厂,规划保留水步水厂和大江水厂;广海湾工业区规划扩建田头水厂,规划新建大马河水厂;市域其他地区规划废弃都斛水厂、端芬水厂、赤溪水厂,规划保留水步水厂、四九水厂、大江水厂、冲蒌水厂、山窑屋水厂、深井水厂、海宴水厂、沙栏水厂、汶村水厂、三洲水厂、北斗水厂、沙堤水厂、下川水厂、王府洲水厂,规划扩建白沙水厂、斗山水厂、广海水厂、北陡水厂;规划新建潭江水厂、大隆洞水厂、南坑水厂、腰古水厂、那金给水泵站。供水设施规划详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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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4再生水利用
再生水利用主要用于中心城区、北部工业区和广海湾工业区。
结合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建台城再生水厂;北部工业区新建大江公益再生水厂、大江再生水厂和中部再生水厂;广海湾工业区新建广海湾工业园再生水厂。再生水设施详见图4。
4.3.2城乡排水工程规划
4.3.2.1排水体制
中心城区合流制截流式排水体制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制,新建地区完全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市域各镇区和农村地区逐步改造为雨污分流排水体制。
4.3.2.2处理方式
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污水收集处理方式。中心城区、工业区、镇所在地、旅游集中开发建设区,规划污水经污水厂统一处理排放;市域农村地区临近城镇的区域,尽量排入城镇污水厂统一处理;相对比较偏远的村庄,可以将相对集中的两三个村庄的污水进行集中,并就地建设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对于受限于地形无法进行污水集中处理的村落,需要根据地形特征分区进行污水分散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应该以小型的一体化处理设备以及自然处理方式为主,并充分利用天然湿地等措施进行处理,尽可能降低排放至自然水体中的污染负荷。
5城乡给排水统筹利用对策
5.1充分发挥城镇的带头作用
将中心城区作为引领区和示范区,发挥中心城区对周边其余乡镇的示范引导效应,通过城乡间水资源的协调利用和给排水设施的相对均衡化布置,为城镇与乡村提供同等的资源条件,促进乡村的迅速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5.2积极完善各项法律与制度
完善相关法规,建立给排水工程建设及监管职责制度体系,明确管理权限,形成规划、建设、维护、监督各部门明确的权利、职责和监管机制。
5.3努力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借鉴市场经济规律为给排水工程建设提供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改变原有的封闭运作,推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模式,多渠道筹集各方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确定投资利益激励机制,保证投融资体制的长效发展,推动城乡给排水事业的全面提升。
6结语
在分析总结了国外城乡给排水工程规划的基础上,以广东省台山市为例,评价了给排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对水资源需求进行了预测,重点探讨了台山市在城乡统筹视角下如何进行水资源和给排水设施的配置,并提出在台山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给排水规划中应充分发挥城镇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完善各项法规与制度,努力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注释
    1、参照《台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中关于台山市城乡用地布局规划、水资源利用、给排水规划等内容。
    2、参照《美国和日本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与启示》中关于美国和日本农村污水处理与城乡一体化同步规划建设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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