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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本文是“规划目标虚无现象批判——走向可行动的目标”专栏的完结篇。先从空间规划目标和行动两个层面面临的困难谈起,随后指出主观因素导致的规划目标虚无现象放大了这些困难,并使其复杂化。最后,呼吁空间规划范式需要从蓝图式的终极规划模式向更契合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渐进式规划”转变,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环境,而转变的关键在于让规划目标的从虚向实。
让规划目标从虚向实
所谓行动规划,是为了实现某个预定目标,编制一个有条理的行动流程。简单说,规划的本质就是目标和行动。空间规划本质上的困难就来自目标和行动这两个方面。
① 规划目标层面的困难
规划目标是多元的,涵盖诸如经济增长、收入分配、社会秩序、人居环境、生态修复等等,它们之间往往并不兼容甚至冲突矛盾。鱼与熊掌往往不可兼得,例如促进经济增长的目标在一些条件下会与提升人居环境等公益性质的规划目标相冲突。
另外,空间类规划的基本任务也通常因时因事因人而异,即使面对同一个空间,不同的规划师所识别的任务目标也往往天差地别。
因此,在城市发展现实的各个方面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拟定和权衡规划目标则显得尤为艰难。
② 厘清目标与行动之间关系的困难
空间规划的行动大多需要控制或干预人的行为,它与一般的循环反馈控制系统有着根本的不同。例如我们熟知的航天发射,它的控制遵守严格而明确的物理法则和数学公式,理论上可以实现百分之百的精准控制和目标达成。然而人类的行为则受到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多重因素影响,充满不确定性,难以有效把握,对其内在机制和规律的认识所需要的知识和信息量十分庞大,几乎涉及全部的人类社会经验。
规划行动无法套用任何既定的科学公式来干预影响复杂混沌的人类行为,以实现既定的规划目标,因此厘清规划目标和行动之间的关系极为困难。
③ 规划目标虚无现象对困难的放大
上述空间规划在目标和行动层面上的困难是与生俱来的,是结构性的。规划师群体需要做的是尽可能克服空间规划中客观存在的困难,才能创作出可以有效实施的规划方案。
遗憾的是,在当前实践中,主观因素导致的目标虚无现象却让这些困难被进一步放大,成为许多规划问题的症结所在。
④ 空间规划范式的转型
从根源上来说,当前层出不穷的规划目标的虚无现象仍是长期以来理想蓝图式规划范式的遗患(孙施文,2019)。
实践表明,规划与其站在遥远理想之处远程发力“拉动”城市,远不如走进城市参与“推动”城市改善的效率高、效果好。随着城市规划2.0时代(即从“好方案”到“好服务”)的到来,这种表现也会越来越明显,客观上要求加快规划范式的转型,进入更契合治理现代化建设要求的“渐进式规划”的发展阶段。
我们所需要的“渐进式规划”并非一类规划品种,而更像一个规划平台或一套工作机制,通过建立目标到行动之间的“短链条”,即“谋划目标——制订任务——明确行动”三个步骤,实现规划目标从虚向实的转变。
其优势在于周期短、任务实、操作强,出现缺位或偏差可以在本期或下期及时调整,短期刚性,长期柔性。按照二八定律,每一期都能抓住城市发展需求的关键点,期际叠加,形成城市发展的理性逻辑。这也是曾经的城市“双修”、如今的“城市更新行动”最本质的部分。
规划范式的转型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让规划目标从虚向实正是当下我们最该迈出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