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1日,在盐田区行政中心12楼东综合会议室召开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推进会(2021年第1次)。区领导周敏和相关部门及蛇口招商集团、深航运集团、盐田港集团听取蕾奥交通市政院项目组汇报,对项目的必要性、定位和初步方案予以认可,认为沙头角码头有建设的必要性,下阶段建议从全区码头布局以及时序建设角度深化方案,推荐利用原有明斯克航母登船平台改扩建形成旅游船码头,保留现有的观景平台不予破坏。
《沙头角码头前期论证研究》项目由蕾奥交通市政院于2020年受盐田区区前期办委托开展研究工作。
在深圳东部滨海旅游产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盐田区海上旅游需求迅速提升,同时随着深港国际旅游消费合作区明确为区级战略以及沙头角片区大规模更新项目的推进,沙头角片区海上旅游交通亟需发展。通过与深圳航运集团、深圳招商蛇口集团的调研与沟通可知,诸多有实力的海上旅游相关企业已具备多类型高品质的船舶条件以及丰富多样初具规模的旅游航线及一体化产业链,并且均对沙头角片区发展潜力表示认同,但是由于缺乏停泊码头,因此无法形成海陆一体旅游产业的对接。因此亟需对沙头角海陆旅游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布局旅游码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初步判断选址范围,并就建设运营模式提出建议,从而为沙头角片区海上旅游发展路径提供技术支持,为海上旅游交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项目组从“深圳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东部起讫点的需要”、“弥补消费旅游短板重要突破口的需要”、“完善盐田区全域旅游体系海陆衔接的需要”、“塑造特色品质滨海岸线的需要”等內优外畅海上发展需求较多认为有必要建设沙头角码头。综合分析东部码头总体布局、沙头角片区陆域特点以及片区对于水上交通的需求,认为该码头定位应为“旅游休闲船舶靠泊点”是衔接海陆旅游系统的锚固点、特色滨海街区的景观驻足节点。从“岸线连续原则”、“海陆统筹原则”、“分期布局原则”和“环境优先原则”四个原则出发将沙头角码头初步选址于壹海城附近海岸线,利用原明斯克航母利用明斯克航母原登船平台予以扩建,形成旅游码头。下阶段建议相关部门遴选有实力的投资建设运营主体开展具体建设和运维,采用BOT模式进行建管,从而保证码头的公共性和运营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