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规划 | 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工作指南

时间:2018-03-14
行动规划 | 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工作指南

GUIDELINE FOR URBAN MASTER PLANREVOLUTION

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工作指南


项目类型:城市总体规划改革
设计时间:2016年1月10日——2016年12月30日
委托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获奖情况:荣获2017年度广东省优秀城乡规划二等奖
设计团队:王富海、钱征寒、张建荣、曾祥坤、张莞莅、王炎、陈叶龙、苏西超、杨鸽、刘峰


全文2500字,阅读需要5分钟


01

 
 规划背景

广东城乡规划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4月,广东省与住建部签署《共同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体制改革试点省建设合作协议》,将“深化城乡规划体制改革,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作为首要内容。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后,为进一步争取更大空间推进规划改革工作,广东又向住建部提出创建“国家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并将城市总体规划改革作为重要试点内容。为配合此项工作并部署新一轮总规的改革任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开展本研究项目。

2


02


 规划构思

研究以贯彻国家要求为前提,整合吸收原有创新成果和工作探索,着力解决当前总规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聚焦由省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为省住建厅部署开展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工作提供思路、方法和内容支撑。在工作思路中重点体现了以下几点。

1、贯彻落实国家规划改革要求。全面分析自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以来国家对城乡规划改革的各项要求和部署,紧密跟踪住建部总规改革的最新思路和进展,从提高总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操作性出发,认真研究落实了国家“多规融合、三规合一”、“切实发挥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一张图、一张表、一报告、一公开、一督查”等改革要求。

2、关注解决总规工作突出问题。以理清总规管理垂直事权为突破口,明晰省市两级政府在规划“编审督”重大事项上的事权划分,在工作程序、内容、方法等各层面进行了重新设计,以期明确总规效用,切实解决编制内容复杂、审批时间冗长、实施操作困难、评估监管失位等当前广为诟病的问题。
 

3

3、构建完善总规整体工作机制。在明确改革方向的基础上,制定了规划前期准备、编制内容与深度、编制技术与方法、规划成果表达要求、审查审批程序、规划实施途径、评估调校程序和监管督查要求等覆盖总规工作前、中、后各个阶段的完整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不仅服务于省住建厅审批监管的要求,也为城市政府组织编制总规提供了各阶段清晰指引。

4

4、确保指南成果清晰易懂好用。成果包括总则、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规划编制的技术内容、规划成果的上报审批和规划的实施、修改与调校五大部分,充分考虑了省内不同地区规划管理水平的差异,将过于专业化的内容进行了“转译”,力求检索方便、图文并茂、案例详实、内容形象,便于专业、非专业人士作为工作手册阅读使用。


03

 
 主要内容

项目成果为《城市总体规划改革工作指南》,主要分为总则、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规划编制的技术内容、规划成果的上报和审批、规划的实施、修改与调校等内容。要点包括:

——明确关于总规编制、修改和调校的概念界定,为实现总规的动态调整奠定基础;

5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有权同意修改”的原则,明确了省级政府对各市上报总规的审批要点;

6

——在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中提出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战略研究的要求,以提高总规的战略性和前瞻性;

7

——简化了总规编制申请程序及其材料要求,有效提高修编工作效率;

8

——对“三个规划层级”、“三类空间”、“三条底线”等在国家相关文件中已给出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说法仍未统一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解释说明,促进了总规成果的规范化;
 

9

——围绕刚弹结合、多元管治的要求,对总规强制性内容的类型、要点、表达、传递以及“一张表”规划指标体系、“一张图”规划管控要素体系进行了详细梳理;

——提出以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等实现总规内容的单项传导、空间传导和时序传导,充分强化了总规的实施性内容;

10

——完善了总规的法定条文框架,提出了总规文本法条化的要求;

——优化了省层面的总规审查程序,细分审查类型,引入第三方审查机制;

11

——明确了行政许可、规划传递、任务分解、政策转化等总规实施途径,首次在全省提出编制总规实施方案的要求;

12

——加强和完善了总规督察和公开报告制度,加强了总规实施保障。

13

04

 特色创新

本项研究是国家改革要求与广东规划探索的结合,围绕总规效用的发挥,对总规的地位与作用进行再认识,从新时代总规的战略性、结构性、管理性、过程性等要求出发,对省级权限内的总规管理进行大胆的创新突破。

14

1、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层次清晰、条目明确的省市两级总规管理事权体系。围绕不同层级政府对总规的使用要求,厘清了省、市政府审查的规划内容要点和规划修改同意权限,在减轻地方政府规划工作负担的同时,确保了省事权内规划刚性管控的能力。

15

2、首次构建了效用导向下的总规工作体系、内容体系和实施体系。基于规划全过程机制,提出与事权相匹配、可追溯、可分级的总规内容和审查要求体系,对总规编审程序和方法进行了精简优化,将过去庞杂的总规内容体系梳理为四大版块,拓展并丰富了总规的实施路径和方法,使总规真正有用、能用、好用。

16

3、探索明确了面向规建管统筹的总规动态运行机制。通过建立滚动实施评估制度和规划调校权力的下放,敦促和激励地方政府做好总规实施、用好总规工具,并结合规划信息管理平台、通则化政策体系和人大报告制度等,使总规运行突破城乡规划管理本身的范畴,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形成良性互动,推动总规在实施中切实发挥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同时提高了地方城市工作的系统性。

17

05

 
 实施情况

本研究已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得益于广东在全国规划改革中的领先地位,本研究及其推动的一系列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也具有重要的开创性和示范效应。

1、2017年4月,住建部批复同意广东省成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本研究直接服务于《广东创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省工作方案》的制定,为试点省申报成功提供了最主要的内容支撑。

2、2016年12月广东省全省规划局长会议和2017年5月广东省全省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相继成功召开。研究成果中的主要内容作为两次会议上的重要议题进行讨论,并按此进行了工作部署。

3、广东省住建厅高度认可研究提出的的改革思路和措施,在此基础上安排了一系列后续工作,推动总规改革的深入开展。

4、项目研究已形成了学术成果转化,多次在全国性刊物和会议上发表、交流,在规划行业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反响。

18

5、研究成果对广东省需报省政府审批的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提供了依据和方法,为广东省全面深化改革、建立空间规划体系、推动城市总体规划体系及管理方式改革创新提供明确引鉴,可作为各地方城市开展实践探索的指引与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