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海鲜20期 | 行动规划之渐进规划

时间:2018-06-27
规划海鲜20期 | 行动规划之渐进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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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进规划是规划范式思辨的产物。综合的理性规划思想[1]作为现代城乡规划的基石,至今仍是国内外十分常见甚至主流的规划指导思想。但“综合”——全面考察影响城市发展的各方面要素及其关系变量——的现实可行性却一直遭到怀疑和批判。实践表明,规划与其站在遥远理想之处远程发力“拉动”城市,远不如走进城市参与“推动”城市改善的效率高、效果好。因此,渐进规划认为,不能将规划目标与实现手段割裂,规划不是为了实现崇高的目标而进行重大的改变,而是通过一种“连续有限比较”的方法,将关注点放在渐进式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上,使新的决策实施后优于现状[2]。

在实践中,渐进规划的兴起也是城市发展趋势所致。二战后,欧洲大部分发达国家在城市恢复扩展期也都曾延续了目标规划模式,但不久又相继转向不同提法、操作微异而类型相同的近期实操型规划模式,姑可统称为“渐进式规划”。而今,中国的城市发展也到了类似的阶段。一方面,城市空间扩张普遍进入尾声,存量阶段下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局面不再,意味着建设重心从拉开框架转入增容夯实阶段,再发展的土地资源主要来自二级甚至三级市场,规划不再由政府单方面决定;另一方面,随着城市治理时代的到来,规划也需要在多元主体格局和市场环境下发挥更加有效的作用。因此,未来的规划路径也将更多的体现出渐进规划的思路,通过协调确定共识目标,根据实际制订行动方案。

我们所需要的“渐进式规划”并非一类规划品种,而更像一个规划平台或一套工作机制——基于城市现状,按照国家大政方针和城市发展决策确立短目标,各方共同协商确定建设需求和供应,由城市规划做出统筹安排,并会同政府综合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其特点是周期短、任务实、操作强,出现缺位或偏差可以在本期或下期及时调整,短期刚性,长期柔性。按照二八定律,每一期都能抓住城市发展需求的关键点,期际叠加,形成城市发展的理性逻辑。

可以说,“渐进式规划”最能体现城市建设发展转型阶段下行动规划的实践特征。其核心理念就是面对阶段性目标和问题,立足可行性的供需匹配,强调运用“评估——决策——行动”的滚动工作方法,以期实现精准规划、从容建设的目的。要转向“渐进式规划”模式,需对现行宏观规划体制做“大手术”:

——“渐进”是近焦距的,并不代表没有方向没有目标。但总体层面规划只需要建立模糊的目标,确定大的结构目标,划定发展的底线与终线边界,作为“干到底”的“一张蓝图”。在期限上也可灵活,2049、20XX均有效,但别同时都做,太浪费。


——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应大大提升。要上升到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五年规划)并列为政府施政的“双协调平台”,同时由地方人大审批,强化空间统筹工作在城市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要成为城市“多规合一”的统筹平台;要作为微观层面法定规划的依据;要作为“双修”工作的策划平台。

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应大大提升,要上升到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并列为政府施政的“双协调平台”

——以“城市双修”作为渐进式规划的突破口。“城市双修”即“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概念发轫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实践肇始于海南三亚的试点探索,至今已近三年。自新型城镇化提出以来,国家层面所倡导的各种类型项目、试点工程层出不穷,但“城市双修”对于城市规划转型的价值不能与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特色小镇等其他试点等同视之,重点在于“双修”在工作理念和组织方式上是对过去的目标导向型规划的重大改革。借“双修”建立和完善新时期城市建设的模式,推动纸上规划的“入世”,坚持几年必有大成效,很可能成为未来有中国特色的“渐进规划”实践。


[1]语见孙施文在《理性规划》一书中的《序论:规划的理性与理性的规划》。
[2]语见林德布洛姆(Lindblom)在《政治与市场:世界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一书中关于“两种模型”的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