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城市双修”,即“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概念发轫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实践肇始于海南三亚的试点探索,至今已两年有余。由于自新型城镇化提出以来,各种类型项目、试点工程层出不穷,如今业内多将“城市双修”与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特色小镇等等同视之,但对“城市双修”之于城市规划转型的价值意义缺少深入的思考。过去两年中,蕾奥规划秉持“行动规划”的理念,在深圳、南京、西安、石家庄、呼伦贝尔、珠海等地持续开展了大量的“城市双修”项目探索,终于能有所心得。以下是关于“城市双修”思考的第二篇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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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双修”挑战沿用了30年的中国城市规划理念和机制,将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市实情定制建立一套“城市诊断——建设统筹——行动落实”的滚动完善机制,逐步改革过去的目标导向型规划。总的来讲,“双修”工作应明确两个导向、做好三个评估、体现三个统筹、制定两个清单、建立一套机制。
一、明确“两个导向”
明确城市发展战略导向和民生需求导向,正确树立规划理念和工作原则。将“城市双修”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要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生态、补短板、惠民生,在工作中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二、做好“三个评估”
做好生态环境评估、城市建设和规划实施评估以及城市能力评估,准确把握城市现状和工作需求。传统的规划评估主要针对规划成果本身,就规划的落实情况进行对照评估,缺乏对城市运行状态的综合考虑。“城市双修”则是围绕城市运行情况开展全方位评估,使评估工作不仅可以检验“上一轮”规划效用,还可以为“下一轮”规划决策服务。具体来说,要通过生态环境评估,对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摸底调查,找出生态问题突出、亟需修复的区域;通过城市建设和规划实施评估,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城市修补的重点;通过城市能力评估,判断城市组织能力、政府财政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为因地制宜制定可实施的“城市双修”工作方案提供操作基础。
三、体现“三个统筹”
体现目标统筹、技术统筹、资金统筹,科学确定具体工作及其实施安排。“城市双修”工作量大面广,涉及不同部门和各个基层,不加以统筹无法确定工作的主次、轻重、缓急。目标统筹是为了确保各项工作在方向和空间上形成合力,能快速打造出一批“示范领域”和“亮点地区”。技术统筹是为了确保各项工作在技术上可行,在专业上协作,形成良性的工作组合关系和实施次序,采用综合手段解决各类城市问题。资金统筹是确保合理利用有限的投资能力,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杠杆作用,调动社会资金,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为“城市双修”提供财力保障,确保项目在财力上可负担,在投入上有计划。同时,规划要在充分统筹结合已有规划和已部署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底线保障—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的总体思路,针对“城市双修”的要求,谋划策划一批具有“点睛”效果的关键性项目和行动,真正体现“城市双修”的试点作用和示范效应。
四、制定“两个清单”
制定建设项目清单和管理行动清单,有效指导工作实施和后续监督考核。建设项目清单是“硬工程”清单,要根据项目统筹的结果,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及其他工程项目,明确项目的责任部门、建设要求、资金投入、管理节点和完成时间。管理行动清单是“软行为”清单,要创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式,在城市更新、交通管理、公共空间管理、市容市貌整治、历史文化保护、城市设计管理、生态补偿等方面探索新型管理政策,开展一批立竿见影的城市管理行动,明确各项政策、行动的责任主体、内容要点、时间要求和投入要求,将“城市双修”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持续化。此外,要加强实施计划的论证和评估,增强实施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建立“一套机制”
建立动态工作实施机制,持续保障“城市双修”工作按计划有序实施。“双修”工作无法一蹴而就,应摒弃时限的概念,将“双修”当作一个持续不断、循序渐进的长远行动计划和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规划编制要强化实施机制的设计,围绕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建立责权机制、开展评估考核。要明确项目的组织实施流程及部门协同模式,在确保工作快速铺开的同时保证合法性和科学性。要开展目标、工程、行动的年度实施成效评估,在评估的基础上查漏补缺,滚动修正确定下一年度工作要求。要强化部门协同,规划局和规划编制单位要参与后续工程项目的方案指导和审查,确保项目体现落实规划意图和“双修”要求。
最终应建立起“达成社会共识——制定行动计划——检查行动成果——信息反馈——达成新的社会共识”这样一种滚动推进、螺旋上升的长效工作机制,将双修作为解决城市问题的常态化的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