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海鲜40期 | 战略引领、把握机遇——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四点建议

时间:2019-11-29
规划海鲜40期 | 战略引领、把握机遇——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四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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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深圳屡迎利好——国家赋予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新使命!

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海洋局印发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了“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2018年9月20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以及《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实施方案》。在今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明确支持深圳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出组建海洋大学和国家深海科考中心、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等举措。

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为深圳落实国家“海洋强国”战略部署的重要载体,成为支撑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发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内容。

深圳在这新一轮的发展契机中,拥有地理位置、政策制度、产业基础、经济文化等多种优势,理应抓住机遇,以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为抓手,顺势而为。在既有政策背景下,在轰轰烈烈推进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过程中,我们更加需要反思: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纲”是什么?哪些方面属于“纲”的内容?只有抓住了“纲”,才有可能纲举目张,保证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这一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站得更高

众所周知,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是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来的,目前在全国以及国际交流层面强调的都是发展蓝色经济或海洋经济,在《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中,也是将“实现海洋经济跨越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然而,发展海洋经济或海洋产业是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但并不应称其为全部。换句话说,不能仅仅围绕发展海洋经济去探讨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问题,这未免会弱化甚至忽略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国家要义和战略价值。

此外,如果把现在公认的关于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定义和标准看作是一个“中目标”的话,相比之下,深圳现已出台的相关系列配套政策和措施,可以看作一个“近目标”。因为在这些已经出台的政策文件中(尤其是《关于勇当海洋强国尖兵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决定》),主要是从深圳海洋经济发展的角度,提出了21项举措和65个重点项目,非常注重于近期工作推动和实施层面。那么,对于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应该还存在一个“高目标”。中央在《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中对深圳有着极高的期待,“到本世纪中叶,深圳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先进城市之林,成为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卓著的全球标杆城市”,而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就是全球标杆城市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撑,以及建设过程的一个重要抓手。

这一方面要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出发,从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国家战略要义上去深刻领悟,高瞻远瞩,肩负的起深圳的国家担当;另一方面,是基于深圳科技创新和体制优势,从超越现行评价体系和标准的维度去思考,面向未来,谋求实现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对于“近目标”我们要紧抓实干,对于“中目标”我们要查漏补缺,而对于“高目标”更需要战略引领!所以我们认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应该要站得更高,从中央对深圳有更高期待的角度,从人类海洋文明的角度来提出更长远的海洋战略。


(二)尽快将海洋产业列为深圳的支柱产业加以培育

从前面提到的“高目标”来看,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使命,既不在行政也不在国际外交事务,还是应当回归到深圳最擅长的产业方面。对于深圳来说,“另辟蹊径”可能是另一选择,找到一条新的竞争起跑线,并且是基于“未来科技”去发展海洋新型产业,也许更有可能实现超越。迄今为止,市里对海洋相关的产业虽已经定位了几大板块,但还是过于聚焦眼前,其高度和广度都还有待商榷,而对于深圳海洋产业具体包括哪些内容,未来有何更有前景的产业也理解不够透彻,或者说研究不够重视。

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深圳海洋经济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10%左右,并且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具有成为深圳未来支柱产业的潜力。发展“大海洋”产业具有全球竞争和合作意义,所以接下来我们要站得更高,以更大的气魄来组织未来“大海洋”产业。要充分调动深圳的科技创新能力、产业发展组织能力、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将现有的高科技优势平移到海洋,同时准备好政策、金融、市场等各种要素,积极推动“大海洋”产业成为深圳未来新的支柱产业。

深圳作为滨海城市,陆地面积不到2000平方公里,面临着土地、水域、填海等种种限制,要想满足约2000万人口的生存,必然会出现激烈争夺资源的局面。所以对于海洋产业而言,应当建立“求所在,求所有,更求所为”的认识。政府要转变观念,追求海洋经济GNP而非GDP,积极为深圳海洋相关企业总部给予金融支持、政策扶持、要素配套等,鼓励其将视野放更宽广,使深圳的海洋产业能够跳出深圳,在更大的区域、更广的领域蓬勃发展。


(三)要推动航运业从吞吐量走向影响力

从四次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评选结果以及五个方面的评价指标构成可以看出:国际航运中心以及与此密切相关的港口和物流在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评比中占据着较大的份量。2018年,深圳港集装箱吞吐量达2574万标箱,世界排名第四。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目前港口对城市经济的带动作用呈现由强变弱的趋势,城市发展对港口的依赖性也正逐渐减弱。因此未来追求吞吐量的增长应不再作为深圳港口发展的主要目标,而是要提升航运业的国际影响力。

在这方面,深圳应当有更多的创新做法。例如在科技维度上,依托深圳在机器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优势,将深圳打造成全球最大的智慧集装箱港。

在空间维度上,围绕与香港共建国际航运中心这一既定目标,统筹资源,建立分工合作机制,发挥互补优势,构成竞争合力。

在时间维度上,在关注深圳自身航运发展的基础上,长远来看更要有深圳航运“走出去”的信念,利用深圳的航运基础、科技能力、金融组织能力、企业发展能力等支持深圳涉入全国更大范围的航运。当然,要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


(四)培育海洋文明与文化,强化深圳国际化地位

海洋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有着巨大影响,纵观中国的发展历史,其现代化进程一直与海洋息息相关。然而一直以来,中国人都较为缺乏对于海洋的意识和兴趣。从这个角度来看,深圳人应该更好的拥抱海洋,与海洋文明下的生产、生活方式产生更多的交互。这是未来全球标杆城市之必须。

从深圳自身发展的角度来看,深圳国际化城市的战略目标,除了体现在高科技产业以外,还应当体现在创新、文化、贸易等其他方面,在这里面海洋必须要占有一定地位。如今国家赋予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使命,我们可以预想到一个可能的客观结果是:深圳的海洋性国际交往将会越来越多,深圳乃至中国在全球海洋事务中起到的作用将越来越大。作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更应当要突出在海洋生活、海洋文明、海洋法律、国际事务等方面的国际化地位,在全球海洋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

另一方面,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要强化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领先的海洋中心城市在文化等国际事务上的交往。当然这需要国家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国家和地方的大力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