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新建筑将全部建成绿色建筑

时间:2013-04-03
今年起新建筑将全部建成绿色建筑
        记者从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深圳市即将颁布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在全国率先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今年起所有新建建筑项目全部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保障房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社会公益性项目、绿色建筑示范区内的全部项目已优先保证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

党的十八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站在时代发展新坐标点上探寻深圳成长的轨迹,科学发展和绿色实践成为贯穿深圳城市建设一条清晰的主线。

在早早面临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形势下,深圳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为突破口,在城市建设领域掀起了一场绿色革命,实现“深圳速度”向“深圳质量”转型,走出了一条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自2006年实施国内首部建筑节能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和进入“十二五”以来,深圳市持续将大力推进建筑领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加快转变城市建设发展模式方式,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深圳”,推进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初步实现从建筑节能到绿色建筑、从绿色建筑到绿色城市的“两个转型”。

深圳先后获得首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工程建设标准综合实施试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试点城市等五个示范试点城市称号。深圳还是住建部与深圳市政府合作共建的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以及国家低碳试点城市。2012年,为配合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建设,深圳市还在建筑领域率先启动开展碳排放权交易相关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对深圳绿色建筑工作予以高度评价,称赞深圳为“绿色先锋”,无论是绿色建筑的产业化规模、技术支撑体系,还是政策法规及监管体系,深圳都做得比较完善,再次走在全国前列。

深圳已有72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数量和规模全国领先

在去年召开的北京第八届国际“绿博会”,深圳市获住建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颁发的首个中国绿色建筑实践奖——“城市科学奖”,标志着深圳绿色建筑发展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绿色建筑发展主要呈现如下特点:

一是规模化发展。到2012年,深圳全市累计有110个绿色建筑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265万平方米,总投资超过700亿元。涌现出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南海意库、万科城四期、龙悦居、京基100、万科中心等一大批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影响的绿色建筑项目;其中,建科大楼、华侨城体育中心获2011年度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深圳市大力推行国家一、二星级和深圳市绿色建筑“双认证(评价标识)”工作,到2012年,全市有72个项目通过国家或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总建筑面积710万平方米;其中13个项目获得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二是区域化发展。深圳市初步实现了从绿色建筑向绿色城区(园区)的延伸。目前,全市已建立6个不同类型、层级的绿色城区或园区,制定并落实了相应的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其中,光明新区为部、市共建的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绿色生态城区),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新校区为部、市共建的绿色生态校区,龙华二线扩展区保障性住房、桃源绿色生态新城为绿色住区,华侨城欢乐海岸正打造国家绿色旅游景区。区域试点示范还推广到3个新区(坪山新区、大鹏新区、龙华新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龙岗区的坪地也正在打造国际低碳城。

三是保障房建设绿色化。深圳市2010年率先在国内强制推行保障房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2011年发布实施《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5)》,2012年上半年又颁布实施《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深圳市保障房建设坚持低成本的技术路线,采用节能省地的开发模式,推行工业化的建设方式和绿色建筑技术的集成应用,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和垃圾减排技术。截至2012年底,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保障房项目已达28个,建筑面积约361万平方米。

四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圳是原建设部与美国能源基金会、世界环球基金组织选定的推动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城市、中国终端能源效率项目(UNDP)试点城市,还承担了国际基金会资助的多个中国可持续发展相关项目。目前已与德国、法国、英国、荷兰、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和香港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友好合作交流关系。2010年12月,国际热带及亚热带地区绿色建筑委员会联盟在深圳成立,相关国际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

自2005年以来,深圳市每年以市政府名义积极组团参加北京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

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

深圳建立“五大机制”助推绿色建筑发展

深圳注重顶层设计,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建设,已建立并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五大机制”和“六大政策”,有力推动了全市绿色建筑发展。

据介绍,进入“十二五”后,深圳在“十一五”率先推出国内首部建筑节能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建筑节材地方法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的基础上,又推出一系列新的法规政策措施,主要有:发布实施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建设科技等四个专项规划,一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工作的通知》,一项政府规章即即将出台的《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一项市政府部门规范文件即《深圳市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已建立并形成支持建筑领域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五大机制”和“六大政策”。

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五大机制”主要包括:第一,决策机制,即市政府建立并不断完善推行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联席会议制度;第二,实施机制,即市政府“大部制”改革后新组建的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工作组织机制,主要包括设立节能科技专门机构,强化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工作职能,及成立科技委及相关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第三,约束机制,如从2010年起,即要求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一律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和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第四,监管机制,如对在建项目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抽查和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对投入使用的建筑进行在线能耗监测等;第五,考核机制,即市政府将发展绿色建筑和推进建筑节能减排情况列为综合考核指标,纳入绩效评估与管理指标体系,这一要求在即将出台的《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中有专门条款予以规定。

“六大政策”包括:第一,市场准入政策,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所有新建民用建筑必须符合节能标准;第二,技术强制政策,从强制要求12层及以下居住建筑必须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到将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范围,扩大到了有热水需求的所有新建建筑;第三,土地优惠政策,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行“零地价”的优惠政策,象征性地收取每年1元钱的土地租用费,促进深圳市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第四,资金扶持政策,包括申报国家示范获得中央财政资金及市政府配套资金,以及市政府设立专门的建筑节能发展资金等;第五,招标投标政策,如对于擅长绿色建筑设计、施工、咨询的设计咨询单位、承包商、地产商,以及太阳能设备、绿色再生建材供应商予以招标投标、货物采购的优先权;第六,激励引导政策,如发布实施各类项目、区域试点示范,实行绿色建筑免费认证等。

同时,深圳以本地适宜为原则,建立并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规范体系。目前,已颁布实施《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深圳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技术规范》、《深圳市建筑能耗定额标准》等6部标准规范,正在组织编制《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规范》等20部标准规范。

深圳加快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

五年基本建成“绿色建筑之都”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年。市住房和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的一年,该局将牢固树立“深圳质量”理念、增创绿色低碳新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深圳绿色建筑发展。计划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将深圳基本建成“绿色建筑之都”;用十年左右时间,将深圳建成高水平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城市。

据介绍,今年深圳将加速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颁布实施政府规章《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所有新建建筑项目率先推行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资金补贴及标准、免费认证、容积率奖励、贷款贴息、扶持合同能源管理、政府采购、创新奖励政策,形成发展绿色建筑的更为系统的激励政策,并以经济激励为重点。同时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方向,研究落实激励、奖励政策的具体实施工作。

全面推行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十二五”期间,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要达到60%。在全市的建筑工地,包括城市更新项目,要大力推广南科大经验,力争实现建筑废弃物“零排放”。研究推行建筑废弃物排放收费制度,将大幅提高收费标准。

加大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及示范区域建设力度。深化推进五个国家城市试点示范,即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建设标准化综合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五大专项领域的示范试点城市建设,确保试点示范任务全面完成。

深化推进若干区域的绿色建设示范,即光明新区绿色城区、南科大和深大新校区绿色校园试点、深职院节约型校园建设,并将区域试点推广、扩散到所有新区、前海深港合作区和龙岗坪地国际低碳城,坪山新区还要同步开展作为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第一批试点城区的建设。

建立完善相关科技创新和技术标准支撑体系。出台并实施更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更低能耗建筑的发展;在深圳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全过程、各领域的专项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技术;加快编制实施绿色建筑、智慧建筑、建筑工业化、建设科技创新等各方面的相关技术标准等。

此外,深圳还将全面开展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试点工作,组织开展建筑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通过建立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市的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

五大领域同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深圳保障房率先示范推广住宅工业化

在建设实践中,深圳从五大领域同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新建建筑百分之百执行节能标准

深圳市建立了涵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建筑节能全过程、全方位监管闭合机制,实行建筑节能“一票否决”制。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抽查文件抽查一次合格率达68.3%,经整改后合格率达到100%。全面开展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工作,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求进行能效测评。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全面推广。

不断强化建筑节能监督管理

深圳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建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建立的大型公建能耗监测平台及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实现了对500栋大型公建的在线能耗监测,750栋大型公建的能源审计和120栋大型公建的能效公示。坚持开展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大检查,2012年检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公共建筑的物业管理单位能够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并建立相关的中央空调系统管理制度。每年开展能耗统计工作,编制《民用建筑能耗统计报告》,2012年完成了18458栋居住建筑及470栋大型公建的能耗统计。

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据统计,目前全市已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177个,涉及建筑面积622万平方米,全部为公建、商业建筑,其中包括29个大运会场馆绿色节能改造项目,以及招商地产三洋厂房等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改造示范项目。

2012年,以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深圳全面启动存量建筑的节能改造。根据重点城市的建设任务,深圳将在两年内完成4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深圳市已出台具体实施文件《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及《深圳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指引》,并正在落实节能改造项目、能效测评机构、节能服务机构和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等工作,力争保质保量完成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建设任务。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取得突破

深圳加快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国家下达深圳的太阳能热水建设项目任务量为600万平方米建筑应用面积。目前,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组织实施运行效果能效测评及拨付补助资金。开展太阳能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共有23个国家级太阳能示范项目,其中11个已竣工验收。

同时,还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太阳能产业和建筑应用现状调研等,编制《太阳能热水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太阳能热水系统运营维护技术规程》、《太阳能光电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标准》等技术标准,发布“太阳能热水系统部品(部件)推荐目录”等。

发展绿色建材和推进建筑工业化

推广绿色建材使用。建筑工地严格禁止使用袋装水泥、现场搅拌混凝土,全面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目前,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为2400万立方米,预拌砂浆(含湿拌砂浆和干混砂浆)年供应量超过200万吨。

开展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目前已建成4个较大规模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处理能力430万吨/年,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35%。正在新建部九窝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已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引入项目运营单位。已有14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在南方科技大学校区建设现场实现建筑废弃物“零排放”。

以保障房建设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建筑工业化示范推广。龙悦居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大面积应用工业化技术建造,总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结构采用内浇外挂体系,外墙、楼梯、室外走廊采用工业化PC构件,通过工业化建造方式,工期比使用常规技术缩短6个月,建筑垃圾减少80%,材料损耗减少60%。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即将出台

在国内率先探索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立法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完成,正报请市政府批准,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办法》明确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深圳成为在国内率先探索全面促进绿色建筑发展立法的城市。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新开工建设项目率先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办法》明确将新建民用建筑全部纳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范围,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据悉,新建建筑推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时间一般确定在新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环节。为积极高效推进此项政策的实施,市建设主管部门还将会同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发文,对过渡期项目在政策上做出安排。市政府要求全市政府投资的新开工建设项目必须带头率先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根据市政府的立法要求,《办法》主要从三大方面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促进措施:

一是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强制性促进措施,全市所有新建民用建筑纳入绿色建筑促进范围并要求达到最低等级标准要求。

二是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指引性促进措施。主要是:一方面,建立了部门间全面协作机制和建设各方主体分工负责机制,严格明确建设全过程各关键环节的绿色要求和绿色监管指引;另一方面,还专设一章列举和原则规定了发展绿色建筑的重点专项技术措施。

三是提出了全面发展绿色建筑的激励性促进措施,如财政全额资助国家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以及对国家、深圳双评价标识的高星级绿色建筑实行国家、地方双补贴等。

 

来源: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