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市函〔2013〕1021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规划局、城管局、市政园林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省城市化发展水平的意见》(粤发〔2011〕23号)的精神,由我厅负责每两年组织一次“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粤发〔2011〕23号文精神,我厅决定开展第二届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现将《广东省第二届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方案》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发动,做好指引协调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规划、园林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根据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评优申报发动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根据评优活动方案要求,对应各单项奖类别制定相应工作指引,明确受理评优申报的时间、地点、程序以及初审的有关要求,为申报者做好指导、解释、服务工作。
二、明确分工
1.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由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2.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3.岭南特色园林设计奖由各市园林主管部门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4.岭南特色街区奖由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5.岭南特色乡村民居奖由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申报和推荐工作。
三、其他事项
为便于开展评优活动,各市建设、规划、园林主管部门应建立评优工作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工作部门、工作联系人,并于
组织申报过程,如有疑问,及时与我厅沟通,我厅各单项奖咨询电话和联系人如下:
岭南特色规划设计奖(联系人:唐卉,电话:020-83133569);
岭南特色建筑设计奖(联系人:何志坚,020-83133632);
岭南特色园林设计奖(联系人:王务,电话:020-83133593);
岭南特色街区奖(联系人:唐卉,电话:020-83133569);
岭南特色乡村民居奖(联系人:苏智云,电话:83133584)。
附件:1.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申报表 2.广东省岭南特色规划与建筑设计评优活动工作联系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