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海鲜13期 |行动规划之二八定律

时间:2018-05-03
规划海鲜13期 |行动规划之二八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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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7年,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通过不断的调查取样,对19世纪英国人的财富和收益模式进行研究,发现大部分的财富总是流向了少数人的手中。此后,他对不同时期、不同国度的资料分析也呈现出同样的规律:社会上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伴随着对其他领域的观察,人们发现在任何特定群体中,重要的因子通常只占少数,而不重要的因子则占多数,于是将这种不平衡现象形象地总结为“二八定律”。由于差异性和主次矛盾的存在是事物发展的普遍规律,二八定律也就被不断地推而广之,而不论实际是否恰好为20%和80%的比例。因此,在行动规划中,二八定律代表着一种规划思维和方法,在判断和管理中要善于抓住那些标志性、引领性、关键性的少数,永远不要平均的看待、分析和处理问题,在城市认知、规划管理和项目编制中,要有主次之分、粗细之分、深浅之分、快慢之分。

 

现代城市是经济社会文化要素在空间上相对集聚的产物。从功能的角度,集聚本身就具有非均质性和差异性,人口分布、产业结构、土地效益等等决定着城市的基本特征、功能布局、空间肌理、经济形态和社会风貌。用以解释这些现象的区位理论也可看作是二八定律的体现。例如,城市的核心功能往往只占有较低比例的用地,却影响着城市大部分的人、财、物和信息的流动——这样的结构性要素反而是城市规划要时刻关注的重点。从人的体验角度,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城市“基因”往往也是通过少数重点地段和代表性地区传递给人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之所以吸引人,80%普遍同质,但20%高潮迭起。大量的城市色彩案例研究也表明,城市中面积最大的区域往往不是一个城市对外来者的重点印象区域,反而是那些功能、区位、环境比较特殊的小面积区域决定了人们对城市色彩的整体印象。

运用二八定律可在规划工作中建立一系列的操作法则,以契合城市发展中的不平衡规律,提高规划管理工作的效率。


城市规划是对空间秩序的塑造和管控。在管控对象上,要集中有限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调配中的决定性作用,抓住应该政府管理的那20%问题;在管控层级上,要遵循事权原则,抓住20%应由本级政府决策的关键性问题,将80%放由下级政府机构和下层次规划落实;在管控内容上,要刚性弹性结合,抓住20%须刚性管控和战略引导的内容,其余80%用政策、规则去管理;在空间管控上,要识别重点空间,抓住20%的关键地区和项目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总之,规划强调的是协调原则,但并非均等化、平板化。

具体的规划建设项目也要遵循二八定律。城市是复杂巨系统,但规划项目不能也是巨系统。在实际工作(包括编制规划和实施规划)中,不论是工作目标设定,抑或工作内容组织,还是技术手段选择,都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不能“以有涯随无涯”。我们必须运用二八定律做好整体项目策划,保证投入80%的精力处理好20%的核心问题,才能以关键撬动全局,用重点带动一般,让编制规划更有用,让建设项目更有效。